2023-02-24 18:09:00 来源 : 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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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应急管理厅对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强化“一通三防”责任落实,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强化瓦斯灾害超前治理,着力解决瓦斯超限问题,深化推动落实地面区域预抽、井下超前预抽、保护层开采等治本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一通三防”事故。
省应急厅要求,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井下“一通三防”各系统,强化煤矿井下现场管理,以瓦斯抽采为重点,以通风系统和瓦斯地质为基础,以安全监控系统为保障,全面建设完善“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煤矿企业要统筹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科学安排生产接续,按核定生产能力科学部署组织生产,按规定编制矿井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瓦斯防治指标、瓦斯防治工程与采掘衔接计划必须统一制定、实施和考核,开拓煤量的瓦斯抽采工程与开拓工程必须同步设计、超前施工,坚决做到“抽掘采”平衡。
要强化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风量充足,严格落实通风管理规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违规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严禁无计划停风、随意停送电。矿井在巷道贯通等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提前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企业要深化瓦斯抽采达标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年度瓦斯抽采达标实施计划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方案,持续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强化瓦斯抽采达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目标落实到位。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逐矿逐面核查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和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情况。
要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持“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以区域措施为主,严禁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严格执行保护层开采及区域性预抽煤层瓦斯措施,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
各煤矿企业要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测定)及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最短自然发火期、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等有关参数测定。所开采煤层瓦斯压力超过规定限值、在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或鉴定为瓦斯突出煤层的同一煤层的相邻矿井,以及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等情况的矿井,都要立即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完善瓦斯超限报警处置制度和误报警管理力度,严禁随意切断和修改瓦斯传输数据。发现瓦斯超限或异常,要按照分级追查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对煤矿发生高频次、高浓度、高时长等瓦斯超限报警要比照事故进行追查。同一煤矿一周内发生瓦斯超限2次及以上的,该矿必须停产整顿至少3天。
要严格落实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实施主动预防。矿井电气设备要保证检修时间和检修效果,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检修、测试。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运输带、电缆、风筒等材料,不同用途或者不同生产厂家的高分子材料严禁混用;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违规违章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