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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虚报碳排放报告 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2021-07-15 08:29:56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日通报了“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虚报碳排放报告案”,这是自治区首例碳排放报告违法案件。2020年12月3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的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2019年排放报告所附的全年各12份检测报告中部分内容篡改后,虚报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原《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涉事企业通过篡改报告编号、样品标识号、送检日期、验讫日期和报告日期以及删除防伪二维码等方式虚报碳排放报告,使碳排放报告失去了真实和准确,阻碍了碳排放核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碳排放等相关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反映出当前一些企业对碳排放相关形势依然认识不够,对相关政策制度理解不深。

我国碳交易市场工作自2016年起就在持续推进并进行试点,但是直到目前,一些企业仍没有充分理解碳市场、碳交易的意义,对于碳减排将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不甚了解,参与碳交易的意愿不强。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施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按时、准确编制和提交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已成为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相关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企业应当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压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做好碳排放报告,发挥好第三方核查制度对碳排放数据真实和可靠的保障作用。只有保证碳排放数据的准确、真实、有效,才能为碳排放配额分配提供重要依据,为启动碳交易、保障碳市场有效运行打下基础。只有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才能形成控制温室气体清单和碳排放达峰路径的有效方案,推进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

短期来看,限制碳排放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是从长期来看,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将给企业带来更大发展空间。企业只有摸清家底,准确掌握碳排放情况,参与碳排放报告核查,才能准确识别潜在的减排环节,采取可行的减排措施,明确减排重点领域和减排目标,准确找到开发碳资产的潜在机会。通过技术改进、使用清洁能源、循环利用等方式降低能耗,企业不仅可以出售多余碳配额获得收益,还能在碳排放配额的质押、回购、托管等新兴碳金融工具的配合下积累碳资产,实现企业低碳转型、可持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内蒙古此次公示的案例也提醒各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管理必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容不得马虎,更不许造假。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需要每家企业都发挥自己的作用,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企业唯有顺势而为,努力实现全面绿色转型,才能在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浪潮中化被动为主动。程维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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